8/12/2009

贸易平等战胜文化保护?

WTO的最新判决使中国在限制文化产业进口方面败诉,从而使美国自2007年4月以来的对华贸易投诉获得了成功。中国对美欧的文化制品,特别是好莱坞的影视作品进行了大量的限制。这主要是为了保护国内的文化产业,好莱坞占领中国文化市场的日子并不陌生。但是在贸易平等的原则之下,中国既然是WTO的成员和WTO原则的拥护者,对美国的抱怨就只能援引法国的文化保护原则来为自己的行为辩护。然而在过去20年间,随着世界贸易的飞速发展,文化保护说越来越被限定在极为狭小的适用空间中,很难成为贸易保护的外衣。
对世界贸易而言,文化保护的弱化是好是坏?显然,如果中国最终败诉,别国就更难援引文化保护原则保护本国的文化市场,美欧的主流文化和意识形态就更能够不受阻碍的大行其道,无所顾忌。更何况,很难说这种判决之中没有政治因素的考量,即使WTO判决没有支持美国关于中国文化审查阻碍自由贸易的观点。
中国方面没有使用幼小工业作为文化产业保护的辩词,但这到底是自信还是失误?回顾中国30年来的历程,制造业的突飞猛进和文化产业的颓败形成了鲜明的对比。如果文化产业的“中国制造”也能和制造业的一样物美价廉,也不必如此处于守势了。当然,文化产业有极大的特殊性,与制造品不能完全相提并论,但这里面有没有反思和政策调整的必要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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