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/06/2008

论为时尚早

最近“为时尚早”这个词真的很时髦。很多人都把这个词挂在嘴边,表示各种不同的内涵:反对、愤怒、嘲笑、困惑、无奈,等等。比如美国走出次贷危机“为时尚早”,判断饺子事件投毒过程发生在中国还是日本“为时尚早”,说中国楼市出现拐点“为时尚早”,说原油价格触顶“为时尚早”,认为奥巴马已经稳拿民主党提名“为时尚早”,连陈良宇案结案都“为时尚早”。好像很多的事情都有媒体、传言、或者对手提出不成熟的结论,造成不愿见的后果。问题是结论总是要出的,后果总是要有的,只不过“为时尚早”,现在不便说,或者不能说,或者根本就不知道该怎么说。
“为时尚早”,可能是真的。我们这个时代,媒体扮演了如此重要的角色,而主体又是如此的多元化,以至于很多本来不重要、不清楚、有待时间检验的东西变成社会关注的焦点,人们热议的中心,甚至国际关系的死结。狼来了重复多次,狼就真的来了。而当社会急切等待答案的时候,“为时尚早”成了国际标准答案,一来可以不置可否,二来显得颇为慎重,三来为问题解决赢得时间,英明啊!
“为时尚早”,也可能是假的。这个词一说出来可以是推卸责任,可以是搪塞拖延,更可能是暗藏阴谋。为时尚早关键在于“时”,决与不决要看时间早晚,换言之,要等条件成熟。把责任推给空洞的“时间”而不是具体的行为主体,的确妙不可言。时间就是主动权,“为时尚早”即变被动为主动。只不过主动不见得正确,结局也不见得尽如人意罢了。
所以说,“为时尚早”可以用,但不可多用,该解决问题,提出对策,公开信息的时候,就应该拿出对人民负责、越早越好的作风来。

No comments: